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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政策问答

作者:佚名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08-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问:请问大学生走“绿色通道”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中附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其中有两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学生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后,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并带到学校。对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
 
  问:义务教育阶段有“两免一补”,高校、高职、中职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试问国家将来是否考虑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答:《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普通高中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资助政策将另行制定。
 
  问:录取通知书中没有收到助学金申请表,可否报到后再到学校申请。
答:可以。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但受助学生一定要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后带到学校,以证明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
 
   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跨省就读中职,可否得到1500元的资助
 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四条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不论生源地在哪儿,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问:中职贫困家庭如何认定?有没有量化标准?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标准主要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具体界定标准由各地制定。
 
 
 问:民办中职学校是否能够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答: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均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已纳入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其资助对象与公办学校相同,即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问: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新的资助政策什么时间开始实施?怎样实施
答: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开始实施。
新的中职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助学贷款和社会资助等为辅。其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资助对象是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其他方式获得报酬或资助)。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组织初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学校将在开学一个月内把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是否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答:是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校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问:我是一名贫困生,今年考上了大学,我很想知道,什么是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答: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问:国家是否考虑让银行免收或减收相关服务费用?
答:关于办卡工本费、服务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问题,各地有关管理部门和学校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时,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执行,即中等职业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问:2007年前入学的中职学生能不能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呢?
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覆盖所有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年级学生将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问: 如何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含义?
答: 各项资助政策中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里的“学生”,指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谁进行认定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确定认定标准?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
 
 问: 学生提供信息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学生还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问:实行奖学金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国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入学或难以完成学业。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特设立国家奖学金。
  国家设立本、专科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是为了奖励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专业和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工作。
  国家设立研究生奖学金是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问:我国主要通过哪些途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主要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三个方面。首先是高等教育。《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二是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三是义务教育。中小学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是否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如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需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的国家奖助学金? 
  答: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校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问: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 
  答:首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 
  第二,如果你是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基本的生活费用。如果你是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要顺利完成学业,还需要申请和取得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入学后,如果你学习刻苦,品学兼优,将能够申请到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甚至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问:国家对五年制大专的奖学金和高职一样待遇吗?助学金、奖学金、贷款与高职比例有差距吗? 
  答: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五年制大专学生,在中等教育阶段不享受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
 
  问:为什么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均只针对大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答: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需要以学生在入学后的表现为基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所以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才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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